女子挪用22萬公款養(yǎng)流浪貓狗 女兒結婚都沒給錢

  • 日期:2012-10-11 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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挪用公款用于善事檢方建議從輕處罰

昨天上午10點,關某被帶上法庭。檢方訴稱,自2009年6月至2012年2月,關某利用職務之便,將單位的貨款22萬余元拿走,超過3個月未予歸還,應以挪用資金罪追究關某的刑事責任。但是檢方認為,關某拿走的錢都用來喂養(yǎng)流浪動物,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罰。

對于指控,關某當庭表示認罪,并稱自己沒有什么可以辯解的。她說,這些錢都買了貓糧和狗糧,還有就是給生病的貓狗看病了?!斑@些錢幾乎沒有花在我個人身上,連女兒結婚我都沒有給錢?!?/P>

“希望法官看到我的善心從輕判決,讓我早點出去打工掙錢還給單位?!标P某哽咽著說,“即便落到今天這個地步,我對自己的付出也不后悔。善事還是應該去做,不管是對人還是對動物。”

據了解,自5月30日被抓后,她收養(yǎng)的70多只流浪貓狗就由朋友們輪流照顧。朋友們還在網上發(fā)帖,尋找愛心人士領養(yǎng)。截至目前,大部分貓狗已被領養(yǎng)。

>>退賠

女兒聯(lián)系律師湊錢幫忙退賠

事發(fā)后,關某的女兒為她找了律師,并極力湊錢幫她退賠。對此關某感到很愧疚,“女兒最著急,我們一直相依為命,我就這一個孩子,覺得對不起她”。

關某的女兒昨天來到了法庭。一提起母親,女兒泛紅了眼圈說,“我說了媽媽好多次,讓她少養(yǎng)點流浪貓狗,但她聽不進去。說到最后,我倆回回都能吵起來”。

關某的女兒還說,母親明明知道自己沒能力,養(yǎng)不了這么多貓狗,但就是不聽勸。即便如此,她對母親仍舊無怨無恨。

>>探因

從小喜歡小動物跟小狗一起睡覺

關某說,她從小就喜歡小動物,在奶奶家生活的時候,甚至鉆進狗窩跟小狗一起睡覺。

2006年,關某與丈夫離婚獨自撫養(yǎng)女兒。在懷柔一家公司上班的她,每天的工作是到客戶那里結款,雖然工資不高,但是時間卻相對自由。自從女兒結婚后,關某就一個人搬到了通州?!翱吹街車牧骼素埞诽貏e多,我就一只只地往家里領?!标P某說,只要看到流浪貓狗都會撿回家。漸漸地,很多鄰居也主動把一些流浪貓狗的信息告訴她。

為了不影響鄰居的生活,關某退掉了租住的樓房,搬進了農家院。房子雖然有7間,但是由于此時關某已經收養(yǎng)了70多只貓狗,所以連她睡覺的床上都被貓狗占領。為了支付貓糧、狗糧的費用,她兼職打4份工。

關某說,每天深夜下班回來還要去遛狗,睡不了幾個小時就要起床從通州坐公交車去市里上班,“每天都是站在公交車上睡覺。”即便這樣,她賺來的錢只能維持貓狗的吃喝。

“貓狗在不生病的前提下,每月吃喝就要花去7000元,這還不算800多元的房租。白天,我給它們吃貓糧和狗糧,晚上得專門給貓狗做一頓飯?!标P某說,她對貓狗投入很大,但是對女兒、外孫卻異常摳門,“沒有辦法,控制不了自己?!?/P>

■律師點評

道德評價不能超越法律底線

中華全國律師協(xié)會刑事業(yè)務委員會委員錢列陽稱,此案中,關某將單位資金挪用后拿去做什么并不重要,關鍵是她的這一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。雖然關某收養(yǎng)流浪貓狗的行為是社會上公認的善舉,但是道德的評價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線。

錢列陽稱,從關某收養(yǎng)流浪貓狗行為的性質來看,這不屬于法律規(guī)定的酌定從輕情節(jié),公眾要把對關某的同情和法律對其的懲處區(qū)分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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